社会合作与发展部由校委会委派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同时成立社会合作与发展指导委员会,对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部门设部长一名,下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项目管理科和产业经营科。

 (一)社会合作与发展部部长

作为学校对部门实施全面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持社会合作与发展部全面工作,牵头确定部门年度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和人员分工,对部门管理服务类和经营发展类两大工作版块重要问题作出决定。组织推进部门业务发展工作,统筹部门运营发展经费使用安排,主持部门队伍建设、团队文化建设和廉洁管理建设,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项目开发与日常管理,负责面向校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

对校园社会合作与发展相关软硬件资源实施日常管理及建档工作,实施合作单位及个人资源库和备选合作项目库的动态化管理,跟进监督各项目合规有序,有效完成。

(四)产业经营科

     拓展外部资源,承担产业经营发展职能,落地经营性合作项目,负责智库咨询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品牌化社会服务项目培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