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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不归档?如何确定企业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来源:浏览量:496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国家档案局

    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过程中所产生的的文件材料需要定期的进行归档,根据不同材料的属性,又有着不同的保管时限。确定归档范围和保管事项,是相关工作的重要职责。

为了正确界定企业的文件材料的规范范围、准确划分保管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于2013年施行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就为企业档案管理提供相关的工作标准。

    接下来,我们通过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内容进行解读,来更好的管理企业的文件材料。
  哪些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文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哪些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存?

    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

    本企业中超直播网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本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年度计划和总结文件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

    本企业机构演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企业文化建设文件材料:

    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本企业党群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社会人士等重要来宾到本企业检查、视察、调研、 参观时的讲话、题词、批示、录音、录像、照片及企业工作汇报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级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业和机构报送的中超直播网重要问题的报告、请示和批复等文件材料 。

  哪些文件材料需要定期保存?

    本企业资本金管理、资产管理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本企业部门工作或专项工作规划,半年、季度、月份计划与总结等文件材料;

    本企业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发布的一般性公告;

    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本企业党群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本企业中超直播网一般性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制发的需要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和对本企业出具的一般性证明文件,本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形成的一般性合同、协议文件材料;

    直属单位、所属和控股企业一般性问题的请示、报告、来函与本企业的批复、复函等文件材料;

    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活动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业接待重要来宾的工作计划、方案等一般性文件材料。

  部门规章: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