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发布者:admin1发布时间:2018-03-26浏览次数:11054

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1.我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如何认定?

对象: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时间:每年的9月到10月中旬

说明:

1)贫困证明

由学生生源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①新生

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会收到一份《国家资助政策简介》,简介内有该表格,在家填写后,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②在校生

在辅导员处领取,需填写并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3)《认定申请表》

    在辅导员处领取,填写后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初步确定困难等级。

流程:

(一)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如何认定?

 

第一步,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的贫困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辅导员收集以上材料,提交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复核。

第三步,学院复核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审定。

第四步,由学生资助中心对材料收集备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大二以上学生,包含大二)

    办理流程参考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流程。办理认定工作分以下三种情况:

1)不在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需要提交贫困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进行认定建档。

2)已经在档的学生,若家庭经济情况未发生重大变故,只需提交《认定申请表》,进行认定建档。

3)已经在档的学生,若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重新确定困难等级,需要提交贫困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重新认定建档。

2.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对象:在校大二以上学生(包含大二)(具体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时间:每年的11月份左右(具体时间按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时间为准)

说明:1)申请书

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需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创新情况和实践经历等内容。

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在辅导员处领取,填写完整,需要电子档和纸档。同时,提交相应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在学校进行评审时,需要提供获奖证明的原件,以供参考审核。首先,

流程:

第一步,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申请和《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第二步,辅导员根据评分标准,推荐到学院,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复核,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材料。

第三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国家奖学金初评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学校推荐学生。

第四步,学校将初评结果提交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提交国家教育厅审批。

3.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对象:在校大二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大二)(具体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时间:每年的11月份左右(具体时间按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时间为准)

说明:

1)申请书

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需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创新情况和实践经历等内容。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在辅导员处领取。

流程:

第一步,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申请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第二步,辅导员根据评分标准,推荐到学院,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复核,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材料。

第三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学校推荐学生。

第四步,学校将初评结果提交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提交国家教育厅审批。

4.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要注意些什么?

对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预科)(具体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时间:每年的11月份左右(具体时间按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时间为准)

说明: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辅导员处领取。

流程:

第一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推荐。

第二步,辅导员汇总提交学院资助工作组,进行审核,提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第三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提交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步,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5. 我校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对象:当年录取的秋季入校家庭经困济难新生我校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时间:新生入校之前申请,部分手续在入校后办理

说明:

1)贫困证明

由学生生源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会收到一份《国家资助政策简介》,简介内有该表格,在家填写后,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3)贷款合同

    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注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保存,开学报名时到绿色通道(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办理贷款回执录入手续。从2011年开始,只需提交《受理证明》,办理电子回执,不再需要邮寄纸质贷款回执。

4)学费发票

再贷款资金到学校银行账户,学生领取到剩余部分的学费发票。

流程:

第一步,新生办理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境况调查表》。

第二步,携带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向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签订贷款合同。

第三步,开学报到时,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绿色通道(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办理贷款回执录入手续。

第四步,贷款资金到账,学校统一开具学费发票。贷款学生拿到发票后,将发票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回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6.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条件是什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内的学生

时间:每年的暑假前一个月内,部分手续在暑假期间办理

说明:

1)贫困证明、学费发票

同上

2)《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每年暑假前两周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填写并加盖学院和学生资助部门公章。

流程:

第一步,暑假前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盖学院和学生资助部门公章

第二步,暑假期间,携带贫困证明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向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签订贷款合同。

第三步,秋季开学,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回执录入手续。

第四步,贷款资金到账,学校统一开具学费发票。贷款学生拿到发票后,将发票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回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7.我校学生勤工俭学应该如何申请?

对象: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时间:在校读书期间

说明:

1)《勤工助学申请表》 在辅导员处领取。填写完整,贴照片,辅导员给意见并签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给意见并签字。

流程:

第一步,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第二步,有符合条件岗位时,按照提交申请表时间顺利进行岗位安排。开具推荐信。

第三步,勤工学生持推荐信到相应岗位报到上岗。

第四步,根据工作情况,报勤工补贴。于工作月的第二月发放勤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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